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教体局,园区社发局,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1日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均衡发展,现就实施我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落实“五市战略”,做好经费保障,补齐发展短板,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立符合本市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健全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力争全市50%的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趋势,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规划,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办好乡镇中心园,在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入园需求变化统筹资源配置,稳妥消除幼儿园“大班额”“大园额”。
2.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年·人,个别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延至2025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2024年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应达到600元/年·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
3.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改善园舍设施设备,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规范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办园水平。建立薄弱园帮扶机制,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优质园带动、公办园辐射等方式,加快缩小办园差距。
4.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建立无证幼儿园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无证幼儿园问题出现反弹。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幼儿园安防建设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对幼儿园名称不规范、使用名称与审批名称不符、虚假宣传、违规使用幼儿教材或境外课程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人籍一致。
5.强化民办园收费监管。全面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对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地方和个人,根据《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进行追责问责。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鼓励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实际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园收费专项检查力度,查处并曝光一批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例,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6.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引导带动每所幼儿园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学前学好普通话2.0”行动计划》,办好“一村一幼”教学园(点),提升学前儿童学普用普水平。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扭转功利化导向,扎根一线研究解决幼儿园实践问题,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
7.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对有条件有需求的优质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化解大班额工作,逐步实现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5年秋季开学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8.加快新优质学校成长。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加快培育新优质学校,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学区和集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成员学校党建共建、管理共抓、资源共享、队伍共通、教研共融、绩效共评。完善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
9.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要根据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因地适宜,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健全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0.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明确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际差异系数监测复查工作,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教育发展”指标考评内容。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
11.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有序推进城乡普通高中资源整合、优化校点布局,大力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和优质高中结对帮扶薄弱高中、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1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加快特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特色高中创建模式,重点支持建设具有科技、体育、艺术、人文、外语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在招生、师资、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
13.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通过调整、整合设立新校区等方式逐步消除大校额。进一步消除大班额,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7年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减少招生计划。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
14.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坚持特教特办、健全普惠保障机制,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鼓励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置特教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支教部(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招收残疾学生。
15.促进普惠融合发展。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探索把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等相结合的多元教育中心。推进市、县资源中心建设,鼓励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建设校级资源中心。
(五)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
16.构建“大思政课”体系。统筹用好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鼓励各中小学与有关高校进行结对共建,发挥高校思政人才学科优势,推动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选推广一批思政精品课,开好《生命.生态.安全》《家庭.社会.法治》课程,做到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融合。
17.加强科学与文化素养培养。继续实施好中学生“英才计划”,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项目。遴选一批优质科学课和实验教学资源,推出一批优秀科学教育成果,打造一批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持续办好“科学家百人千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学生科学素养。
18.强化体美劳教育。各校要严格执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持续开展体美劳“晒课表”和“保课时”攻坚行动,确保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齐开足上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教育阶段每周不少于3课时体育与健康课。落实每日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要求,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和近视监测,有效防控学生近视和肥胖。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强化劳动实践。发掘整合校内校外活动场所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美劳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19.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加大名师名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推进优秀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和学科领军教师培训,围绕家校社协同、教师数字化应用能力提升等加强教师精准培训,实施民族地区精准帮扶式培训,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20.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研支撑作用,健全各级教研体系。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修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18条减负措施,切实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
(七)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
21.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城域网建设,提升教育专网服务能力,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转型升级。强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融合创新应用,加快省市智慧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四川云教”的建设与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指导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信息科技类课程,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国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和培训。
22.完善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智慧城市、电子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探索建立大数据支撑的教育智能评价体系,以数字化赋能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八)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23.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实施省级“四个一”示范引领工程和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动态监测。继续完善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完善评价工作机制,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
24.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招生规定。深入开展市级命题质量评估,坚持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强化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25.全面推进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亲子沟通技巧,指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采取务实举措,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任务清单化、工作项目化、调度常态化,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一县一案”,并分年度明确实施计划。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基础教育重大改革进展的宣传,认真总结推广实施工作中的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