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绵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4年7月8日,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绵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和管理进行了明确。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
2022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12月29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川教函〔2022〕709号),自2023年2月1日起试行。根据《办法》和《标准》“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培训机构管理的实施细则”“各市(州)体育部门应当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订本地体育类培训机构准入的具体设置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培训实际,制定了《绵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
本《实施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三、《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县(市、区)体育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注册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校(园)学生开展以传授和提升专项运动技能体能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以企业为主体面向社会实施青少年体育培训的营利性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协会。
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运动学校、公共体育场馆等事业单位面向儿童青少年群体开展的非营利性的体育训练、体育培训、运动场地(馆)等体育服务,以及学校自行管理的校内体育训练。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分别从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举办者、开办资金、党建工作、机构属性、机构名称、机构章程、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材料、财务与收费、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审批登记等方面,对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办流程及申办材料清单等内容。
五、有关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7月8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